公正性聲明
為貫徹本單位檢測工作的公正性、科學性和準確性,保證本單位檢測工作的運作符合《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能力評價 檢驗檢測機構通用要求》(RB/T 214)、《檢驗檢測機構管理和技術能力評價 生態環境監測要求》(RB/T 041)、《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 生態環境監測機構評審補充要求》(國市監檢測〔2018〕245號)以及相關法律、法規要求,特作如下聲明:
1、本單位嚴格執行國家、行業有關檢測的法律法規、檢測標準和技術規范,保證檢測活動的質量,認真履行與質量管理體系有關的相關義務,保證檢測結果具有良好的代表性、準確性、客觀性、公正性和可比性,不出具虛假或者不實數據和結果的檢測報告。
2、本單位是獨立法人的檢測機構,獨立開展第三方公正檢測,面向社會公眾開展授權范圍內的業務活動。有措施避免本單位及內部人員不與其從事的檢測活動以及出具的數據和結果存在利益關系,有措施保證檢測工作不受任何不當的行政部門、個人意見、不正當的商業、財務和任何外來因素的干預,為所有客戶提供科學、公正、準確、滿意的服務。
3、本單位員工決不參與任何可能會降低本單位技術能力、判斷的獨立性、公正性和檢測誠信度的活動。
4、本單位員工不接受委托單位或被檢單位的任何形式的禮品、吃、請和饋贈,遵紀守法,廉潔奉公,自覺抵制商業賄賂,不利用職權以權謀私,堅持平等公正原則。
5、本單位不參與和檢測項目或者類似的競爭性項目有關系的產品設計、研制、生產、供應、安裝、使用或者維護活動。
6、本單位承擔為客戶技術和檢測結果保守機密信息的義務,尊重客戶的知識產權,對客戶提供的各類原料、技術條件和圖紙等各種資料嚴格保密,決不利用客戶的技術和資料從事技術開發和技術服務。
7、本單位不使用同時在兩個及以上檢驗檢測機構從業的人員。
8、本單位全體人員恪盡職守,竭誠為廣大客戶提供優質服務,不對任何一方采取歧視措施,并接受各界人士和委托單位對本單位公正性的監督和檢查,并愿意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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